发布者:国际交流项目部 时间:2021-03-23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 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部分CSC合作奖学金项目) | 即日起至3月5日前 | 申请准备 校内报名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并确认拟申报项目及派出渠道。 2.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人登录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邀请信(或录取意向书)、国内导师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注:提交后请提醒导师及时完成审批。 | CSC合作奖学金项目以简章要求为准。 |
3月10日前 | 材料提交 |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国内导师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2.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习计划(外文)复印件 4.国外导师简历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所有材料请自行扫描,以备正式网申之用。学习计划、国外导师简历需有外方导师签字。 | |
3月16日前 | 学院推荐 | 学院完成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组织专家评审,为拟推荐的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为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及评审意见。将《单位推荐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推荐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
3月10-31日 | 正式网申 |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 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
4月12日前 |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纸质版) | 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网上打印,在申请人保证处签名。 | 需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一致。具体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5月5日前 | 申请准备 校内报名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人登录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邀请信、国内导师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 | |
5月10日前 | 材料提交 |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 1.国内导师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2.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学习/研修计划(外文)复印件 4.国外导师简历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所有材料请自行扫描,以备正式网申之用。学习/研修计划需有中外双方导师签字、国外导师简历需有外方导师签字。 | |
5月18日前 | 学院推荐 | 学院完成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组织专家评审,为拟推荐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和评审意见。将《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
5月10-31日 | 正式网申 |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 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
6月12日前 |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纸质版) | 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网上打印,在申请人保证处签名。 | 需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一致。具体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ice.ecust.edu.cn/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4250859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地址:徐汇校区逸夫楼206办公室
3.2021年公派留学项目交流群(QQ):740175809
所需材料下载,请参见学校通告:http://ice.ecust.edu.cn/news-200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