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国际交流项目部 时间:2019-04-1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参加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申请、选拔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同等条件下,对本科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项的人员优先支持。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符合拟留学单位外语水平要求的基础上,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95分,或德、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或日语达到二级(N2),或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或笔试达到其语言要求;
4. 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23;
5. 申请人应符合拟申请项目所涉及的两校相应协议规定的条件。
二、选派流程
1. 报名受理:2019年4月3-10日,申请人将以下报名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1)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2)成绩单复印件(含平均分及平均绩点);
(3)语言合格证明(托福、雅思、法语、德语、日语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交)。
2. 学院推荐:4月12日前,专业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若本学院同一项目申请人数超过1人,对被推荐人进行排序。将《推荐名单》及报名材料汇总至国际工程师学院。
3. 外方录取:即日起至5月中旬前,申请人与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定拟申请项目外方录取程序及要求,项目负责人协助申请人落实外方录取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与外方共同制定学生在国外期间学习计划。
4. 在线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5月11日-5月31日;第二批9月15-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5. 校内评审:5月底前,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资助内容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最终获得资助的学生,可获得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期限根据不同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助标准及方式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参加本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身份是对方高校的本科插班生。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联系
1. 交流项目:请咨询各项目负责老师(详见附表)
2. 优本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邓老师 64250859 dengzhonghua@ecust.edu.cn
3.报名受理:请咨询学院负责国际交流项目的老师
相关选派办法、网上申请指南、常见问题解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详见:http://ice.ecust.edu.cn/news-1372.aspx
附表: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选派规模 | 选派专业 | 派出年级 | 项目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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