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国际交流项目部 时间:2017-12-1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拟重点从国内高等院校选拔留学候选人赴莫斯科大学和圣彼得堡大学学习。根据该项目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国内导师和莫斯科大学或圣彼得堡大学合作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外语条件
申请时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申请流程
1.2018年1月5-7日,申请人填写报名表,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2.2018年1月9日前,将报名表、申请表(正反面打印,贴照片)、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的单位推荐表、所上传的附件、以及对外联系材料交至国际工程师学院。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25
2. 国际工程师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4252657
E-mail : icen@ecust.edu.cn
地址:国际工程师学院206办公室(徐汇校区励志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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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4253415
E-mail : ir.office@ecust.edu.cn
地址:老图书馆118室